夜已深。

陆氏大楼顶层夜雾缭绕,灯火在夜雾中闪烁。

陆离站在落地窗旁,俯视着脚下繁华的城市,车水马龙,变得像蚂蚁那么渺小。

都说高处不胜寒,可是,他偏偏喜欢高的地方。在美国那几年,他全靠自己一双手打天下,从底层做到最高层,野心越来越大,想将事业做得更大,站得更高,让整个世界都成为他陆氏的版图。

然而这样一个有野心的男人,今晚却因为一个女人扰乱了心情。

手中的烟已经燃尽,陆离一口都没有抽,当火星烫了手指,才掐了烟头。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尼古丁味,都说尼古丁能让人凝神静气,然而,一点用都没有。

心若被扰乱,一切都无效。

陆离抽出一根烟,送进嘴里,唇齿间的苦味让他抗拒。蹙了蹙眉,又把烟放了回去。捏着眉心,头脑高速运转,快得让他控制不住。

在商业上,他很享受玩头脑风暴,脑子转得越快越好。然而,今晚脑子里想的都是陶媛出轨的一幕幕,她和方一城接吻,他在她家出现,她护着他的样子,紧张他的样子,甚至是他们在床上缠绵的一幕幕。

陆离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乏力的愤怒。

愤怒,是因为这样的奇耻大辱。但是乏力,是他认为没有必要。像她说的,名存实亡的婚姻,他从来就不在乎她的,又何必真的对号入座把自己当成一个遭到背叛的丈夫。

一个曾最不在意的人,现在,却能够轻易影响他的心情。

爱马仕旗舰店。

导购正热情地向一位美妇人推荐一款限量版铂金包。

通常来店里看限量版包包的都是一些熟客,但这一位,她们是第一次接待。

她穿的很低调,包也不是什么大牌子,不过看那气质和身段,也是身份非凡。毕竟不是每一个名门贵妇都是张扬的,有一些截然相反。气质这东西,还真不是有钱就能包装出来的。

沈欣慧的确不是这些店的常客,虽然她有这个条件,但不是很热衷名牌,只是刚好经过,进来看看,相中了这一只,在导购的推销下,便决定买下。

“这个橘色真的很衬您的肤色,而且大小也刚刚合适,全亚洲就这一只呢,很多客人都订不到的。”

沈欣慧点点头,刚要拿下。身后传来一道傲慢的声音。

“这个包,我要了。”

“陆太太。”

沈欣慧回头,苏百合走了过来。

两个都是很有气质的豪门贵妇,但还还是有很大差别。苏百合的气质来自于她的名门出身,用的一直是奢侈品,穿着打扮也就很有品位。一身的皮草,雍容华贵。

而沈欣慧的气质来自于自身的修养,她年轻时是国际乐团的大提琴师,也练过舞。所以即便穿着普通,也有一种浑然天成的优雅,身段儿也是极好的。

尽管在穿着方面,她比苏百合低调许多,但容颜却是更胜一筹,更有风韵。

“亲家母,这么巧。”

沈欣慧主动打了声招呼。她这人本来就很温柔,加上陶家的家境不及陆家,说直白一点,两家的婚事是陶家高攀了一些,所以她言语间就带着讨好的意味。

“原来是你啊,抢了你的包,真不好意思。”

苏百合带着几分傲慢的味道,看都不看一眼那个包,明显没什么兴趣,只是想抢过来而已。

沈欣慧知道她的目的,但习惯了,不在意地摇摇头。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经常用这些奢侈品,你背更好看。”

“知道就好。”

“陆太太,我先帮您包起来。”

导购小姐离开了。

“亲家母,好久都没见你了。远胜最近很忙,也没空去拜访,抱歉。”

“本来也没什么关系,没必要走这么近。”

苏百合的眼睛长在头顶上,打心眼里瞧不起沈欣慧。

陶远胜的第一任妻子是她的好闺蜜,家境和苏家相当,当年闺蜜下嫁给陶远胜,她都觉得可惜。但没想到十几年后陶远胜居然和她离婚,娶了沈欣慧。

沈欣慧是什么人?自称音乐世家出身,其实父母不过就是乐团的乐师罢了,她自己也就是个拉大提琴的,跟名媛千金相差十万八千里。她对陶媛的讨厌,有一部分也是因为替自己闺蜜抱不平。

沈欣慧笑笑。

“别这么说,大家都是亲家,应该多走动的。”

“呵,现在是,很快就不是了。”

闻言,沈欣慧笑容一僵。

“阿离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