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内容开始--这夫妻两个,比他的亲生父母要强多了!

古英杰和吴姿都是学识渊博的大学教授,家庭条件优越,他再也不需要吃苦了!以前那种好几个人挤在一个小土炕上睡觉,连一条完整的被子盖都没有的日子,他再也不想过了!他也要像城市里的孩子那样,住高楼大厦,穿名牌,吃最精致的美食!

而且,他们不像他的亲生父母那样,稍有不顺心,就会对孩子又打又骂,根本不管孩子的死活。吴姿总是循循善诱,用最温柔的方式,让他改掉一些坏习惯。

凭什么这么好的父母就是那个胆小鬼郑纶的,他也要有这样的父母!

没有人知道,他是人贩子手里那十几个孩子里,唯一一个主动跟人贩子走的,而不是被人贩子拐骗走的。

当年骗子骗他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清楚,但是他假装什么也不知道,跟着人贩子走了。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他被连续转卖了四次,第五次被转卖给一对人贩子夫妻之后,他遇到了郑纶。

那个时候,她不叫郑纶,别人都叫她惜惜。

她是所有小孩子当中,长得最漂亮的一个,也是最蠢最笨的一个。

没有人知道她到底多大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她在当时所有孩子里面年龄是最小的。

她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所有孩子当中最漂亮的,最贵的。

古千越清楚的记得她当时的样子,像是一个坠入凡间的天使,单纯而可爱,懵懂而无知。

她穿了一身浅粉色的连衣裙,脚上的皮质凉鞋漂亮的太过惹眼,以至于被别的小孩子抢走了——尽管那鞋子太小,其余人根本都穿不下。

她应该是第一次被拐卖,不像别的小孩子已经被人贩子倒过好几次手了,所以她身上还有些好东西。

她手上带了一串小小的碧玺手串,被人贩子夫妻强行拿走了,她口袋里的糖果也被一群孩子一哄而上抢走了。

她身上还有一个小背包,背包里的东西虽然不值钱,但是也被红了眼的孩子给抢走了。

古千越当时已经算是“老手”了,这种肥羊他根本不可能放过,他眼尖的抢走了惜惜脖子上挂的一个小巧的银锁,还抢了她背包里的一条小帕子。

他当时不认识字,后来才知道,银锁和小帕子上全都有古惜的名字。

但是尽管不认识字,古千越依旧把这两样东西都贴身藏了起来。

他之所以跟人贩子走,而不呆在那个穷困潦倒的家里了,就是为了能过上好日子!

惜惜的家庭条件显然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在他的心里,惜惜就像一个小公主一样!她的家,肯定也是奢华无比的!

古千越当时已经十一岁了,比六岁的惜惜足足大了五岁,只不过他因为营养不良,发育迟缓,个子不高,看起来顶多七八岁的样子,所以人贩子才会要他,人贩子都喜欢小一点儿的孩子,因为这样的孩子才有市场。拐卖的儿童年龄越大,就越记事儿,以后逃跑的概率也就越大,别人也不愿意买。

那个时候的古千越,已经萌生了利用惜惜的贴身物品去讨好她父母的想法。

贫困的小山沟里丢了孩子到处去找的概率比较少,他们没有那个经济条件去找,有的也不心疼。像他的家里,他丢了以后,他的父母说不定还会很高兴,因为少了一张吃饭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