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喜欢很久了。”傅倾流坦然的点点头,透彻如琉璃的眼眸看着他,不带丝毫感情。既然已经知道这男人喜欢她,那么最好趁现在只是浅浅的喜欢的程度打消他的念头,当然了,为了不让感情很好的两兄弟反目成仇什么的,她最好是主动的、单恋的那一方。

就像一记重锤,忽然就朝他的脑门砸去,砸的他又疼又晕,思绪都有点回不过神来,他瞪大的凤眼死死的盯着傅倾流,然而那点愤怒忽然间在她坦然的视线下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看到那双葡萄一样黑的眼眸透彻明亮,却偏偏淡漠到倒映不出他的丝毫影子,这是一个淡漠的没心没肺的女人,他刚刚发现自己喜欢她,想要追求她,她却措不及防的告诉他,她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是他表弟,她还喜欢他很久了!

思想渐渐的回笼,他发现心脏闷闷的,他对傅倾流的喜欢还没有经过时间的淬炼变成更深刻的爱,还没有非她不可,但是这是他经过那场初恋后迄今为止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喜欢别的男人,她的眼里没有一丝一毫他的影子……

“你……你喜欢Simon?真的喜欢?”他忽然有些慌乱无措,当年的初恋来的很顺其自然,两人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一起,没有谁追的谁,所以混蛋了那么多年的莫成风在这一时间完全搞不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情,该做出什么反应,只能凭着本能走。

傅倾流点点头。

“但是Simon不会喜欢你,他那种人……神经质、喜怒无常,还有很严重的洁癖和肢体接触障碍症,他连手都不会跟你牵一下,你喜欢他不会有什么结果,你……”

“这种事等我自己验证过后就会知道,不需要你教我。”傅倾流抽出被他抓着的手,慢条斯理的说道:“莫先生还要买画吗?要的话跟我来吧。”

莫成风终究没有买到一幅画,他晕乎乎的走了,傅倾流自认为已经把莫成风那点刚刚长出来的幼苗给打压回了种子里,跟池非确认了下画廊工作顺利,便离开了,她忽然觉得,还是直截了当的跟付一旬告白好了,她还是喜欢用自己的嘴说出来让付一旬知道,而不是莫成风跑去跟付一旬说。

车子开到中途等绿灯的时候,傅倾流手机来了电话,来电显示是付一旬,也许是因为才想着要去跟人家告白,她看着这个名字,心脏忽然噗通噗通的加速的跳起来,少有的紧张袭上心头,以至于她捏着手机好几秒,才终于接了起来。

“喂?”

“晚上七点,连山公园山顶等我,有事。”付一旬的声音从电话那头响起,语速比平日里快上些许,甚至说完都不给傅倾流回复的机会,啪嗒一声,挂了。

噗通噗通噗通……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两人之间的化学反应产生的预感,傅倾流握着手机被挂了也不觉得生气,只觉得心脏跳的飞速,浑身都热了起来,以至于双颊微微的泛红,一种从未有过的期待和甜蜜从心底蔓延开来,直到后面车辆不耐烦的喇叭声响起,傅倾流才回过神来,连忙启动车子回家。

另一边付一旬捏着被他挂掉的手机,有些暴躁的在客厅里走来走去,他是不是应该听了她的回复后再挂电话?可是好紧张怎么办?万一她说今晚有事呢?但是他这么一挂,晚上要是被她放鸽子怎么办?要不再打一个?不不不……太羞耻了!

已经二十七岁的大艺术家此时就像个青春期谈恋爱却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在客厅里转了几圈之后又上楼去翻衣柜,一件件的往身上比,穿三件套会不会太正式了?不过他平常出门也常穿,所以会不会反而显得不太正式?灰色会不会太暗了?喜庆点的会不会比较合适?但是他没有喜庆点颜色的衣服……要戴什么款式的手表?哪个牌子比较适合告白的时候戴?话说有比较适合戴着告白的手表吗?

明明距离晚上七点还有好几个小时,付一旬却急得好像不到半个小时就要赶赴告白现场似的,翻乱了自己平日里绝对没有一丝凌乱的衣柜,各种国际顶级的手表袖扣领夹等饰品满床都是,最后把自己给挑了个眼花缭乱,气闷的手肘搁在膝盖上垂着脑袋喘息,觉得傅倾流真是个气人的女人,明明应该是她更着急的,明明是应该她告白的,结果现在呢?

嫌恶的盯着自己满床的东西,最后表情有点不甘不愿动作却急不可耐的打电话给自己的万能助理求助——他实在不知道晚上要穿什么衣服戴什么手表去赴约!

气闷的付一旬哪里知道,傅倾流那个气人的女人正在跟他做一样的事,只是她比他更着急,因为她发现自己衣柜里大部分都是休闲装或者女士西装,除了付一旬让廖锦溪给她买来的那件浅绿色的香奈儿连衣裙之外,连件像样的裙子都没有,甚至连一双高一点的漂亮点的高跟鞋、女人味一点的项链、手链、耳坠、发卡等等的都没有,最要命的是她还没有化妆品!

要是以前傅倾流才不会在意呢,但是恋爱中的女人是不一样的,她现在盯着自己满床的单调的衣裤,恨不得在小德牧囧囧有神的注视下以头抢地,第一次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女人真是太失败了!

最后带上信用卡,直接奔赴商场。

因为会赚钱的哥哥正在青市,所以荷包满满廖锦溪一天到晚就想着购物,一大早就跑来青市最大最高端的购物商城,里面有她最爱的迪奥香奈儿LV卡地亚等各种名牌奢侈品,以前穷怕了,现在有了一个会赚钱又愿意给她钱花的哥哥后,她就爱上了这种普通人连进来逛逛都需要勇气的购物商城,好像走在这里面的大理石地板上她就是走在云端的公主殿下。

她正提着大袋小袋满面春风走台步似的逛着,忽然间就看到一身简单白衬衫牛仔裤的傅倾流在一家国际一线化妆品品牌的店里看化妆品,眼睛一瞪,脖子一伸,眨两下,确认真的是傅倾流,立刻大步的走过去,并且一巴掌拍掉她正朝一支口红伸去的手。

“你疯啦!”傅倾流还没来得及问廖锦溪干嘛,就听到廖锦溪压低了声音见鬼般的冲她道。

“什么?”

廖锦溪看了一旁盯着她们看的店员,把傅倾流拉出了店门,“你傻啊?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那里面的东西一样最少都得这个数以上,你一个月工资才多少啊跑这来,看半天一会儿什么都没买,也不怕丢人!”

廖锦溪觉得她也算跟傅倾流认识了,付一旬还挺欣赏她的,所以她自认为她这是帮了傅倾流,省得一会儿被瞧不起,要知道她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逛街的时候,年纪看着不大,穿着也很简单。她刚刚走进一家店里,那家店的衣服对于她来说有点老,她嘀咕着说不合适,边上跟着她的店员直接就说让她去商场外面的地下又一城去逛,说那里的衣服才适合她。那时候旁边有穿着光鲜亮丽的小姐鄙视嫌弃的看了她一眼,好像她是误入天鹅地盘的丑小鸭,那种难堪感到现在廖锦溪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大概也是因为那样,从此她就爱把自己从头到脚用名牌埋起来,最爱的就是走进这些店里,看那些店员点头哈腰的招待她让她挑剔半天也不敢说什么的神情。

如果不是知道廖锦溪是个金玉其外的胆小鬼,傅倾流都要以为廖锦溪是专门跑过来羞辱她,而不是真的担心她被里面的店员瞧不起了。

这些店员只要不是菜鸟,就是已经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的老油条,有钱没钱她们也不光看衣着打扮的,要不然刚刚傅倾流在里面看那么久,那个店员也不会还那么热情的跟在她边上介绍这个介绍那个了。只能说廖锦溪就算用名牌把自己埋起来,也是千金大小姐的外表小平民的心,不过不能否认,这样的人是有几分可爱的,至少他们不会有钱后就仗势欺人。

“你好像蛮熟悉这里的。”傅倾流盯着廖锦溪一身闪瞎人眼的名牌和手上的好几袋印着各种LOGO的大小袋子。

“当然。”廖锦溪得意的一扬下巴。